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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机械工程学院 | 发布时间:2017-03-23 | 浏览次数:
关于2017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一.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 本年度所有申请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学演进行重合度检测. 1.文字重合百分比<20%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可按正常程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2.文字重合百分比在20%-40%之间的学位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须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须再次进行检测,文字重合百分比<20%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3.对于文字重合百分比≥40%的学位论文,学生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推迟半年答辩。 4.如发现送检论文利用任何技术手段进行作弊行为,一经认定取消本学期答辩资格。 二.学位论文评审 1.提交盲审论文工作的安排  (1)研究生院抽取盲审名单及公开答辩名单:2017年3月10日  (2)盲审论文提交日期:2017年4月5日17:00之前(上半年)  学生论文提交地点:所属学院教科办教务秘书处   具体要求:学生提交学位论文为pdf格式(包括封皮、目录、正文),并将论文压缩文件命名为10112_二级学科码_学号_LW(附件1硕士学位论文封皮),学院将该生信息录入《盲审论文数据表》(附件7),学院收齐论文电子版汇总并打印名单,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过程与质量监控科进行论文盲审及论文重合字数检测。  2.非盲审论文提交:2017年4月12日17:00之前,非盲审的学生向学院提交pdf格式(包括封皮、目录、正文)电子论文及纸质论文一本(简装),学院对论文进行院内盲审和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 检测结果和盲审结果均按照《关于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审环节的管理办法》及《太原理工大学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办法及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答辩工作的安排   答辩手续办理时间:2017年5月5日----2017年6月10日(上半年)答辩工作由各系或团队自行组织,具体时间自行安排,6月10日前完成。硕士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主席1人,答辩委员2人,另有答辩秘书1人。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本人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 四.答辩后上交材料 1.答辩材料一本,内含材料如下: 在完成网上所有的培养环节后下载的表格;学位论文评议书2份;在读期间发表的小论文复印件,未发表论文的出具出版社的录用证明及收费收据复印件,以上材料装订成册。 2.成绩单一份,粘贴相片。成绩单背面是答辩决议。 3.太原理工大学XXXX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 4.学位论文2本(声明页上学生本人与导师要签字) 5.电子论文(PDF格式,命名方式:专业名称+姓名) 6密论文须在论文封面“密级”旁标注“保密”并在下方注明几年解密,并交一封保密申请,申请要导师签字学院盖章。 答辩后将以上材料交到教科办,截止时间为6月12日。电子论文发送到邮箱:632610202@qq.com 机械工程学院教科办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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